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苏州振东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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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为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解读),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筑企业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管、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质量管理(5)材料设备管理(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7)室内给水系统安装(8)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9)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0)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等内容,其中术语的基本内容如下:2.0.1给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2.0.2排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2.0.3热水供应系统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2.0.4卫生器具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2.0.5给水配件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2.0.6建筑中的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2.0.7辅助设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2.0.8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2.0.9额定工作压力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2.0.10管道配件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2.0.11固定支架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2活动支架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3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2.0.14非承压锅炉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2.0.15安全附件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2.0.16静置设备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2.0.17分户热计量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2.0.18热量装置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19卡套式连接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20防火套管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2.0.21阻火圈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1.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给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2.0.2排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2.0.3热水供应系统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2.0.4卫生器具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2.0.5给水配件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2.0.6建筑中的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2.0.7辅助设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2.0.8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2.0.9额定工作压力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2.0.10管道配件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2.0.11固定支架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2活动支架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3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2.0.14非承压锅炉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2.0.15安全附件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2.0.16静置设备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2.0.17分户热计量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2.0.18热量装置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19卡套式连接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20防火套管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2.0.21阻火圈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二、相关规范背景目前《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使用的仍是2002年版,编号为:gb50242-2002。新规范正在修订中,还未实施。2013年5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修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成立大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副处长代表标准主管部门做了重要讲话,阐述了本标准至编制颁布实施以来的历史过程,并强调本标准的修订应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溯源性,针对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等,应进行分析研究,适具体内容纳入本标准中,完善其验收标准中的检验和检查方法,对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处长讲话,首先介绍了国家标准编制的要求,标准编制应遵循的原则和编制纪律,要求编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坚持标准编制的一致性、先进性和可行性;考虑到本标准的重要性及迫切性,要求编制组加强科研院所、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与生产企业积极协作,深入调研,加快编制速度、保质、保量的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常见质量通病      给水工程1底层“一户一表”集中水表箱出水管(如PEX管)外套PVC-U排水管,套管内的多根立管无采用支架固定。套管入户管口采用中小斜三通(如DN110×50),给水立管穿墙入户后,三通口未封堵。      2钢塑(衬塑)复合管配件不符合要求。      3沿楼地面找平层敷设的给水管半明暗现象。      4建筑毛坯房楼地面找平层或墙体内暗埋的给水管道无标识。      5敷设在屋面、阳台、室外墙面上易被阳光照射的塑料给水管(如PP-R管、PEX管等)未采取防紫外线措施。      6给水管道穿越伸缩缝、沉降缝等未采取措施。      7不锈钢管、铜管管道铁质支架未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排水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排水支管接入横干管,立管接入横干管时,横干管用三通加90°弯头组合的管中心轴线接出。      2排水横干管、横管变径时,采用偏心异径管管底平接或管中心轴线连接或同心异径管连接或采用瓶口三通连接。      3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偏小,不符合规定要求。      4排水支管连接至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小于1.5m。      5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小于0.6m。      6排水塑料横管的直线管段大于2米,没有设置伸缩节或用立管的普通伸缩节或伸缩节位置设置错误。      7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中明设塑料排水管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阳台立管及上人屋面立管,在穿楼层底处未设置阻火圈。2、阻火圈与楼板固定的螺栓连接不到位,甚至没有采用螺栓固定。      8排水立管设有乙字弯管或两个45°弯头组合时,在乙字弯或两个45°弯头的上部无设置检查口;暗装立管的检查口处无设检修门。      9排水横管清扫口的设置:a地面上的清扫口盖高出地面。b、在水流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未设置清扫口。c、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下弯处,未设置清扫口。d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用三通或90°弯头管件连接。